黑龙江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黑龙江食品网 » 食品法规 » 权威发布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4]221号)

发布日期:2014-06-18  浏览次数:5265

黑龙江食品网讯:   


【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工信部消费[2014]221号
【发布日期】 2014-06-0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6月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77)
 
  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对标达标工作,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完善评价机构工作规则,规范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编写重点食品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加强标准宣贯培训,完善诚信管理体系行业标准;加强地方、行业诚信信息平台网络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宣传交流。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诚信制度建设
 
  完善修订《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机构工作规则》;组织编写《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与实施通用要求-粮食加工生产企业实施指南》;制订《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与实施通用要求》(QB/T4111-2010)国家标准。
 
  (二)开展诚信培训评价
 
  指导5000家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组织行业、地方完成对10000人次的培训,开展对22家委托评价机构的评价人员专业培训;推动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争取150家左右企业通过评价。
 
  (三)推进诚信平台建设
 
  完善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促进国家平台与相关部门平台相互采信、资源共享。
 
  (四)扩大诚信宣传交流
 
  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积极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交流,适时召开部分省区市诚信体系建设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及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加强工作督促指导
 
  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评价机构工作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抽查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督促并指导食品企业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快推进建立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良性互动、协调合作机制,按照分工定位,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实现诚信信息共享。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利用好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本地区及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实现诚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努力营造食品行业“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诚信建设氛围。加快研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附表: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表

具体任务

工作要求

实施单位

进度安排

备注

一、完善诚信制度建设

1.印发工作通知

印发《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5月

 

2.聘任诚信专家

聘任第二批诚信体系管理专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7月

 

4.开展标准修订

制订《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国家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12月

 

5.完善平台制度

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平台使用和管理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12月

 

6.修订工作规则

修订完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机构工作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9月

 

7.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评价机构、地方平台与诚信平台信息联动制度,实施评价工作动态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12月

 

二、开展诚信培训评价

8.开展诚信培训

继续组织开展诚信标准宣贯培训,开展诚信评价人员持续教育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12月

包括对评价机构人员培训

9.指导体系建立

指导食品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12月

 

10.推进评价开展

推动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争取150家左右企业通过评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12月

 

11.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完善行规行约,开展企业诚信自我声明,改善诚信环境。

相关单位

1-12月

 

三、推进诚信平台建设

12.指导平台建设

指导5-10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在现有诚信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公共服务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12月

 

四、扩大诚信专题宣传

13.加强经验交流

年内召开2-3次相关培训和交流会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12月

 

14.开展专题宣传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组织开展诚信专题宣传。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12月

 

五、加强工作督促指导

15.督促工作落实

督促检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评价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8-10月

 

16.实施评价考核

组织专家对委托评价机构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10-11月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黑龙江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黑龙江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黑龙江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