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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1-02-11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44

黑龙江食品网讯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1批次,涉及饮料蜂产品等3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食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新曙光刺五加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生产的紫椴黑蜂雪蜜(生产日期:2019年7月1日),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大庆市大同区韩莊狗肉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9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大庆市大同区坤苑串串鲜烧烤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9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明水县澳洲肥牛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0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克东县孟记老街熏酱砂锅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10月2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餐具,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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