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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发布日期:2019-03-23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3663

黑龙江食品网讯

  近期,国内出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国务院食安办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结合正在开展的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与市场监督部门密切合作,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自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坚决禁止学校食堂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对不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措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食物中毒事件的,黑龙江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督局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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