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五项措施严查校园周边问题食品

2019-03-23 10:03

  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针对“3·15”晚会上曝光的违规辣条问题,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各地开展违规“辣条”等问题食品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批发市场、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同时明确五项措施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做好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工作

  要求各地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本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再部署,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全面从早清查规范经营许可,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食品。全覆盖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市监联发〔2019〕7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做到信息公开,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三、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要求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市场监管、教育行政、城市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控数据即时上传通道,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做到违法必究,处罚到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统计系统,完善指标体系,规范报送程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按照时限要求,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情况。

  四、纳入考核体系强化督导检查

  要求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在全省统一通报并上报省委省政府。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三个考核体系,即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市考核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考核体系、省市场监管局对市地局考核体系。严肃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渎职行为,对不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发生食品食品安全事件或食品中毒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

  坚持预防为主,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通过上健康课、请专家讲座、建宣传栏、印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倡导安全健康饮食理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对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主动回应学生和家长的关切,及时发现处理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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